2017-01-09 12:35 作者:中华健康网 出处:互联网
辽宁提出,原则上每个市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、每个县(市)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,对已设立的公立中医类医疗机构不撤销、不合并、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。在综合医院、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。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力量联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,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,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有意愿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养生会所、温泉、饭店、按摩店等服务机构,培育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。培育一批技术成熟、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基地、集团和连锁机构。 鼓励根据食药同源原理,开发有中药成分、有养生保健功效、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产品。鼓励按照中医经络原理,开发按摩、热导、洗浴等器材。形成一大批具有辽宁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产品品牌。探索融健康文化、健康管理、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。 施中医“治未病”工程,鼓励中医医院、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、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。多渠道培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人才。 在综合医院等设置中医药科室 开发有中药成分有养生保健功效产品
对已设立的公立中医类医疗机构不撤销、不合并、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。在综合医院、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。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,建设一批涉外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基地,承接中医药服务外包。省政府印发《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(2016-2020年)》,到2020年,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,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.55张,培育一批中医名院、名科、名医,中药名企、名药、名店;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,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(助理)医师数达到0.4人。 来源: 东北新闻网-辽沈晚报 转自:新华网 |